早餐_初中随笔100字
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早餐文化,我们黄梅县的早餐文化也别具一格,把吃早餐叫做“过早”,特色早餐有热干面,有蛋皮,有牛肉面等等。我时常吃的早餐是牛肉面。有弹性的面条,暖暖辣辣的汤,翠绿的葱花,鲜气袭人的香菜,编制着一种隽永而浓郁的“乡恋”。在品尝美味佳肴的同时,我们开始新的美好的一天。
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早餐文化,我们黄梅县的早餐文化也别具一格,把吃早餐叫做“过早”,特色早餐有热干面,有蛋皮,有牛肉面等等。我时常吃的早餐是牛肉面。有弹性的面条,暖暖辣辣的汤,翠绿的葱花,鲜气袭人的香菜,编制着一种隽永而浓郁的“乡恋”。在品尝美味佳肴的同时,我们开始新的美好的一天。
今天是2019年,6月20日,天气变化莫测,易出行,可本人却宅在家里。
中考过后,原本以为是天堂,可以放肆的玩,放肆的睡了。没想到,过了几天后,我就对这些失去了兴趣。对学校充满了怀念。
坐在家里的这些日子,非常的无聊,非常的闲。原本想骑着单车,在外面浪。以开阔自己的视野,顺便缓解一下眼疲劳(玩手机导致)。但正值夏天,天气炎热。于是这个念头就被打消了。
今天听说,同桌老肖,找兼职去了,竟然也不叫我一声,难道他不知道我待在这里有很无聊吗?于是我就在QQ里,轰炸了他一翻,但直至现在,他还没理我。看见他没理我,于是又只能呆呆的坐在自己的小凳板上,做着一件所有人都会做的事一一一发呆。
但这样干坐着不行呀,于是我就想找一个打发时间的东西,经过多次思考,我想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办法一一一写作。这样既可以打发时间,也可以提高文笔,正好自己也对写作这方面感兴趣,于是我提起笔。
这是我产生这个想法之后写的第一篇文章,希望以后,自己能写出越来越多的文章,自己的文笔越来越好,加油吧!小羽。
风筝,往往是在逆风的时候飞得更好,而我们,也总是在经历过困难之后,才会成长的更快,所以说,并不用惧怕困难,那只是我们人生的垫脚石。
在高一的时候,我升到了省重点高中,很高兴因为这是我努力了三年的结果。所以,在初一的时候,我并没有特别努力的读书。因为我觉得,以我的实力,并不用去特别努力。可能是以前被捧得太高了吧,在高中第一次期中考我就遇到了我的瓶颈。在考前几天,我看似很努力地复习了个个学科,然后信心满满地去迎接进入高中的第一次考试。考完的时候,我觉得很轻松,想象着自己被老师和同学夸奖的样子。然而,事实总会给我们一个巨大的“惊喜”。当我看到成绩的那一刻,我惊呆了。我不相信这样的结果—我居然考了全段六百多名,我不可置信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可是我的成绩并没有什么改变,我感觉我的天空灰暗了,怎么会这样呢,我明明感觉很好的。后来,老师把我叫去了办公室,我和她说,我的成绩不应该是这样,肯定是他们改错了。后来老师把我的试卷抽出来给我看了,看到上面的红红一片,我感觉我的脸在烧。老师帮着我一起分析了成绩,我感觉很难受。到寝室的时候,我一个人哭了起来。好像,好像老师讲的都是对的,我是没有特别努力。别的同学都在认真做笔记,而我认为我可以记住便在上课的时候匆匆扫一眼。我觉得作业我都会做,于是我就凭着感觉,也没有像其它同座一样,去订正它。我做的还不够。
图书馆是一汪知识的溪流,看书,如掬一捧清泉,甘甜无比,沁凉有加。看书,可以打发我们的时间,可以陶冶我们的情趣。我经常去在我们家附近的县图书馆看书,图书馆环境优美,十分安静。开心而去,尽兴而归。我会邀请我的书友们去图书馆,结伴,来一场书海的游弋!
如果你问我,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使我的生活更令人满意;如果你问我,我生命中哪些花朵更明亮;如果你问我,我课外所占比例最大的是什么,那么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文学。
有时偶然行过摊贩,会停下脚步匆匆买支糖葫芦。何故定要买呢?或是那滋味太好,令儿时的我乃至现在都念念不忘,亦或是那萦绕于心间名为思乡的物什在作祟罢。
一颗颗匀称大小的山楂被娴熟地穿在竹签子上,通透的红色挂糖在骄阳的映照下显得温暖而明亮,那顶上的那抹小红尖儿更是显得可怜又可爱,盯着盯着,不觉涎水漫溢,不禁狠心破坏这精美的艺术品,连忙揭开膜放入口中细细品尝起来。当清甜的滋味碰撞舌尖时,我满足地眯起双眼,“好吃。”我在心里念道。
在这期间,同时迸发的竟还有一声亲切的吆喝,那声音清晰地删过脑中,却短暂得让我来不及抓住它的尾巴。我猝不及防地呆了很久。周边的车飞驰而过,轻轻掀起我素白的衣衫一角,我却沉浸在那声音中思考着。
记得约摸四五岁的年纪,母亲牵着我的手,带我走在集市的土路上,边上的摊点又许多,最令我痴馋的仍是那红彤彤的大冰糖葫芦。小贩在不知疲倦地吆喝着:“糖葫芦嘞,又大又甜的冰糖葫芦哎~”我扯扯母亲的一角,期盼地望着她,她也总会停下脚步为我买上那么一串,那时候像这样的机会是不多的,因此我总是拿在手中攥着舍不得吃,总是揭开那外面的一层膜舔上几下,尝到甜头里便又将那膜包上,可珍惜着吃了。
如今,现在的小吃也多了,零嘴也各式各样,那样的味道,怕是再也不会有了罢。
再也没有往日的童真,再也没有纯洁的质朴,再也没有无虑的笑容,再也没有那美妙的时光。
14岁的我,再也没有往日的童真。在街道里四处乱跑,在人群中穿梭,尽情的体会着欢乐。那时我小时的写照。欢乐的时光充满我的童年。但是光往往只会停留在那一刻。回望当下,谁不是早早起床,晚上疲倦的归来。一天的时光之无私的奉献给学习。没有欢乐,没有笑容。只会在窗前望着在远处欢乐玩耍的孩子。低头看看自己桌上的试卷。心中的苦涩蔓延开来。
14岁的我,再也没有往日的纯真,只有苦闷的时光。
14岁的我,再也没有纯洁的质朴。八、九岁的我,和朋友之间只会和平相处。有话必说,我们从不会生气,不会勾心斗角。如今,沉默成了我的性格特点。人们之间的心机暴露无遗“默默无闻,与世无争”。虽然那是仙人才有的高尚情操,但是也只有仙人才会享受难得的宁静。稍有一句话说错,便会使人感到伤心,不爽。朋友之间没有和平相处,只有勾心斗角。保持沉默才是不会伤害别人,不会伤害自己的最佳方式。
14岁的我,再也没有纯洁的质朴,只有无情的伤害。
狗是人最忠实的动物,最亲密的朋友。有的人喜欢狗,觉的它很可爱,乖巧的身板,有趣的吃相,搞怪的动作,让人心生怜爱;有的人怕狗,觉的它会咬人,看见狗就退避三舍。观察一只狗是否咬人,不是看它的尾巴是否摇摆,而是看它的嘴的形势,还有它的嘴里是否发出“呜呜”声。养狗,接触狗,也是一门“技术活”。
狗最通人性,养过狗的人都会发觉,狗最服从于于主人。就算一只“狂犬”看见主人来了也会停止“暴怒”,摇头摆尾,服服贴贴。一位外人来了,一只聪明的狗就算没看见也会狂吠不止,这声音排江倒海,震天动地,履行“看家护院”的天职。虽然狗忠于主人,但有两件事要小心。
一件事就是不要打扰狗进食,狗在吃东西的时候,是很自私的。主人哪怕和狗开玩笑故意动狗的狗盆,狗都会一反常态汪汪大叫,更别说外人了。惹急了,说不定会咬你一口。
第二件事就是当母狗生崽的时候不要轻易碰它的崽崽。当母狗下了一窝的崽崽,出于保护崽崽,母狗往往一直盘在狗窝,与崽崽寸步不离。三五只崽崽在母狗身上翻来覆去,时不时地吃着奶。有时母狗离开了,看见其他人接近崽崽,往往会回到狗窝。此时,哪怕主人出于好意想逗一逗崽崽,母狗也会“不念旧情”地吠主人。这种现象是否让我们发现母性的光辉?
三毛,因为看了《三毛流浪记》而改笔名为三毛,但我想更多的是钟情于“流浪”二字罢,毕竟她在她的往后余生中都极力地诠释了这个词的极致魅力。她原名陈懋平,因为中间的字怎么也写不好索性自己改了名唤陈平,后来还将兄弟姐妹名里的懋也给去掉了。小时候因为老师不信认她的数学成绩,当众侮辱她而辍学跑去墓地里看闲书,最后父母见女儿实在没有返校的愿望便由她去了。看到这里,或许你不会认为这是一个好孩子。在我们的印象中,一个标准的乖孩子应该顺着父母的意思,一岁能爬,二岁说话,五岁启蒙,八岁上小学一年级,9岁顺便丢进个钢琴班,12岁小升初毕业顺利考上本地重点,此后依旧努力学习,且不露声色,最后高考后亲戚笑眯眯地问起“考得咋样啊?我们xx考上xx了呢”时能漫不经心地道出那个颇有震慑力的学府名,确保一招击倒敌人。
但这样的生活,在我看来无疑是枯燥无味的,因为在这个这个夹杂着庞大人口的社会有太多人重复着这样的生活模式,两点一线,毫无新意,包括我,现在也正奔跑在这条好似永远都没有尽头的生产线上,等待着命运的最后判决与生活的宰割。所以在这点上,我不得不佩服这个女子的勇气和潇洒。
(1)
今天早上,我起得很早,因为今天是星期六,我打算好好锻炼,毕竟我已经很久没锻炼了。我们的语文老师曾经说过:“生命短暂,时间飞逝,时间匆匆,没有人能追得上。”在匆忙短暂的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学会放松,享受生活,探索内心。生活中有最享受生活的大事:第一,阅读,第二,运动,第三,旅游。我只是在想,今年我14岁了,我的指尖已经过了2000多天,我不应该学会享受生活吗?因此,我决定今天早上早起锻炼,或者跑步,或者打球,或者跳绳,不管怎样,只要有锻炼,它就会永远是好的,永远对身体有好处!无论如何,锻炼对我的健康有益无害。不管我做什么样的运动,我都能达到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告诉我的享受生活的最高境界。我刷牙,洗脸,去花园,准备散步。我发现许多花正在盛开,尤其是迎春花,它开得最旺盛,可能是因为现在是春天。我闻到院子里到处都是花香,立刻感到精神焕发,精力充沛。我不禁叹了口气:大自然是多么美丽啊!春天的早晨多新鲜啊!如果每个人都能和大自然交朋友,生态环境难道不会被破坏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