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想_六年级下册语文第三单元作文700字
理想是帆,载着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理想是灯,照亮漆黑的夜晚。人生,因为有理想而辉煌,因为有理想而有意义,生活,因为有理想而丰富多彩。
我从小就热爱画画,想让自己成为一名杰出的绘画家。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接触了绘画,就这样画画成了我生活中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妈妈见如此我喜爱画画就为我报了一个画画培训班。
理想是帆,载着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理想是灯,照亮漆黑的夜晚。人生,因为有理想而辉煌,因为有理想而有意义,生活,因为有理想而丰富多彩。
我从小就热爱画画,想让自己成为一名杰出的绘画家。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接触了绘画,就这样画画成了我生活中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妈妈见如此我喜爱画画就为我报了一个画画培训班。
泱泱夏日,盛开着56朵民族之花。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
我的家乡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那是个有趣的地方。每逢除夕早上,店铺早早的开了门,并放着喜庆的乐曲,人们也早早地出门逛街。但最有趣的还是我们这的集会,老师说我们这的集会原来叫做庙会,集会开3天。
在农历三月十七,集会前一天。小贩们在家就把自己的商品放在车上,开到自己的指定位置,然后在空地上搭个棚,把商品摆在棚里,再把棚的四周用布围上,这时准备工作就做好了。集会前一天就在人们迫不及待的心情中过去了。
农历三月十八,集会第一天,早上7点,小贩把棚上的布拉开,准备开张。半小时后,一些老人家就来了,他们都在给自己的子女买什么。八点半了,人渐渐多了起来,那叫个人山人海啊!我最喜欢逛集会,为的是有机会买到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从北往南,最北边是卖各个地方的食物—香气扑鼻!往南一点,是小孩子们喜欢的娱乐游戏,再往南走,就是卖日常用品和衣服的了,最南边是卖杯子、碗的。十一点人还是那么多,原来5分钟走的路,现在15分钟也走不完!小贩们在摊位上吆喝:“看一看了,我的锅炒菜不冒烟、不粘锅、不费油,买一个吧!”另一边就是买主和卖主为了价钱在争吵着什么。
我很平凡,但我也有梦想,小小的梦想。“有梦想才能与众不同,有勇气才能成功”。
我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个歌唱家。我对音乐有浓厚的兴趣,老师讲的气息发声、头腔共鸣的要领我都记住了。我非常喜欢我的歌声,尽管有时候我的家人说我唱得不好、甚至唱走调,但是我并不把这些话放在心上,反而越唱越好。我要证明给他们看,我是唱得好歌的。
我还想当一个音乐老师,教学生唱歌。教别人唱歌是一种乐趣,一种幸福,一种荣耀。我很有兴趣当一个老师,这个暑假两个妹妹又回到成都,我学着老师的样教她们唱歌和画画,她们学得认真,天天有进步,我觉得开心极了!
我幻想一旦有一天我当上了音乐家,一定会有很多的学生来我这儿拜师求教。我会把只有初步唱歌兴趣的孩子,一步一步培养成具有浓厚兴趣的小歌星。我会运用唱歌的技巧和方法,把孩子们培养成歌唱家、音乐家。到那时,有人问我:“你为什么把学生教得那么好?”,我笑着回答:“培养兴趣最重要,兴趣培养好了,才能学得好”。我要把所教课程的视频放到网上、登上电视,这样,想学声乐,却付不起钱的人,就能在网上、电视上学习了。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正如唐代大诗人杜牧的名诗一样,每年的清明都是伴着蒙蒙细雨而至,它给人的感觉总是忧愁的。
这不,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又伴着蒙蒙细雨到来了。
这天早上,又是浓郁的天,徘徊了一会了,感到分外忧愁,仍是不适宜!被爸爸拉去吃了早饭,拿起香纸,扛起锄头扫墓去了。
踏着路上的荆棘,顺着泥泞的小路,我们来到了老爷爷、老奶奶的坟前。爸爸把坟四周的杂草除掉之后,我在上面贴黄纸,插上香就离去了。
众多亲人的坟前都去过了,我们又冒着小雨,准备去爷爷奶奶的坟前。一路上,花呀,草呀,我无心欣赏;鸟叫声,虫鸣声,我无心聆听,只顾着早些来到坟前。一会儿,我们到了。望着孤零零的坟墓,我不禁满腹忧愁。待爸爸锄完草,贴完纸后,我们又拿出纸钱(清明节习俗作文500字)跪在坟前,将它们全部撒在坟上……
雨越下越大,花草被打得东倒西歪,周围一片死气沉沉。此情此景,使我一股思念之情油然而生:想想他们生前对我的关爱,带给我的欢乐,想到他们临终前的遗嘱,我不禁一阵惆怅,顿时泪流满面。此时,爸爸也流泪了。雨势并不减退,我们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好久才站起来。
我喜欢朱德庸的人生绘本,但那样的生活太过夸张;我喜欢几米的言情绘本,但那样的生活太过凄凉;我喜欢高木直子的生活绘本,但那样的生活太过简单。我的理想仅仅是做一个可以用水墨古典风来描绘纯粹唯美梦的漫画家。
“梦想有多重要,现实有多残酷不去计较,我只是一只不会想太多的绵羊,会继续快乐地奔跑在这片草原上。”这是我最喜欢的漫画家夏达曾经说的。我现在依然记得,那天下午我很累,随手翻开了绘本杂志,突然一页带有浓重古典风的画卷映入眼帘:优美细致的线条勾勒出一个俊美的白衣少年,水墨画法的少女在白与墨绿交织的天空中飞舞,桥下一片寂静,一只小鱼儿从中划过,拉出一条深长的墨痕,华美至极。我被深深地震撼了,顿时感到清新一片。深入地读下去,知道了这个作品叫《游园惊梦》。后来又欣赏了一些夏达的其他作品,或华美、或梦幻、或凄冷、或清甜、或唯美……却都是一样打动人心,触动了我心底最柔软的感动。我盯着那些画看了很久,心里暗暗埋下理想的种子——当一名漫画家。
可是我天生就没有艺术细胞,但偏偏对画画是情有独钟。从小学习绘画,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成就,但是也拿过一两个学校比赛的奖,在班级里也小有名气。我曾经为了画一幅水粉画,窝在家里了五个小时去完成它。据家里人说,我一岁的时候就对公园里的一幅画“一见钟情”,在画前望了半个小时也不肯离开。
人生中最宝贵的是什么?有的人认为是金钱,有的人认为是珠宝,而我认为是书。
书伴着我成长。从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与书结缘,大约一周岁时,我就已经能坐在澡盆里边玩边看一种特别的书——洗不烂、撕不破的“洗澡书”了,刚开始看的书的内容是色彩斑斓、五颜六色的图案。随着我的长大,书上逐渐增加了一些文字,让我的眼界开阔起来。从童话到寓言故事,从神话传说到历史典故,从短篇文章到小说。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造福于人类的女娲,伟大胸怀的岳飞;我学会了辨是非,识美丑;培养勤劳、勇敢、忠诚正直的品格。
书是我的老师,它无穷无尽的知识,为我解答各种疑惑和难题。比如,看见猫在追老鼠,我就在想:猫为什么会追老鼠呢?我带着这个问题,去找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才知道了猫原来是喜欢老鼠身上的牛磺酸才追它呢。当我读书看报遇到不会的生字时,都可以请教书桌上的老师——《新华字典》。读的书越多,就越让我见多识广、知识渊博。
书是我的朋友,在我遇到困难、挫折时,它是我前进上的指航灯。记得有一段时间我学习状态很浮躁,成绩不理想,让父母操心。妈妈送我一本好书——《心灵鸡汤》,我仔细阅读,张海迪、海伦·凯特等人物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事迹深深地鼓舞了我,激励我恢复信心,奋发向上,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的。书与我们密不可分,它像阳光,带给我们温暖与希望;它像大海,任我们尽情遨游;它像我们的良师益友,教我们学习知识。书更带给我乐趣,让我们开心快乐。
记得小时候,我还不知道书是什么,后来,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打开后,立即被里面鲜艳丰富的图画深深吸引住了,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字,但是看着上面的图,很快就能明白这个故事的意思。后来,识字了,妈妈给我买了大量的带拼音的书,我不再只看图了,而是看那些字。我会为了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而哭泣,我会为了丑小鸭最终变成天鹅而开心,我会大笑,那是因为皇帝太蠢了,衣服都不穿!色彩斑斓的童话向我展现了一个个迷人的世界,无数动听的故事教会我如何辨别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有爱与仇恨……我爱上书,它不仅带给我无尽的知识,更带给了我无尽的欢乐。
书,被莎士比亚称“为人类不可缺少的营养品”。没错,书在人类的生活之中是必不可缺的,古人也曾经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它可以让人学会更多的知识,
懂得更多一生受用不尽的人生哲理。人们对书都喜爱无比,我也不例外。
自从三年级开始,老师布置了作文这个作业。对作文一窍不通的我每次写作文我都是随随便便写几句话草草了事,因此我的作文水平一直在中游徘徊。为此,妈妈从书店选出了几本作文书来提高我的作文水平,就这样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刚开始我的兴趣很高,可渐渐地,我觉得作文书枯燥无味,不像童话书里面的内容生动有趣,非常好看。从此我对书失去了热情,但在妈妈强烈的要求下,
我只好拿起一本作文书,装模作样的看了起来。没想到,这篇作文把一件事生动的讲述了下来,我一下子入了迷。恨不得一口气看完所有的文章。当天,
我连续看了十多页,仍然爱不释手。最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从这以后,我一下子爱上了看书。什么《中华上下五千年》、《水浒传》、《三国演义》都是我的囊中之物,看了一遍又一遍,仍然不愿放下因此我的作文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每次的作文我总能令老师眉开眼笑。听着老师的夸奖,我心里喜滋滋的。
书带给我的不止是知识,也教会了我许多人生哲理。
书是良师益友,书是知识的海洋。我从小就爱看书,对我来说,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
从我咿呀学语的时候,书记已经占了我生活的一部分。那时,妈妈在报社给我订了许多儿童书刊,那里面五颜六色,绚丽无比的片深深地吸引了我。每天,都要吵着让妈妈给我讲书中的故事,至今令我难忘的有孔融让梨、井底之蛙、拔苗助长……
慢慢地,我认识了一些字,就在妈妈的帮助下开始自己读了。记得第一次看的童话书,是妈妈送我4岁的生日礼物。里面不仅有精美的图片,还有注音,让我津津有味地读完拉我那本书。那本书的第一个故事是龟兔赛跑,读完后,我还在生日会上绘声绘色地表演了一番。表演过后。家里想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奶奶还使劲地抱着我亲了又亲。听着一阵阵的夸奖声,一种从未有过幸福占据了我的整个心灵。从此,我对书更是爱不释手。一个个动听的故事丰富了我的头脑,也让我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人人都拥有书,但每个人对书的观点不一;有人认为书是智慧的源泉;有人认为书是平日里消遣的物品:我认为书是是哪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登上至高无上的宝座。我喜爱读书,我愿伴着我喜爱的书籍一同成长。
凝视着满柜的书,我不由自主的回想起我和书的故事。
那是四年级下学期,我迈着流星大步走入班级,开始了新一次的知识之旅。我的语文水平平平庸庸,这学期的五百字作文标准让我心急如焚。该怎么办呢?“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应该多读书。
放学后我跑到书店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本书”,一进书店无数本书籍向我展示着它们的魅力迫切的想让我带它们回家,而我一头扎进文学专区。一本本文学着作摆在书架上我则专心心挑选着“那本书”。忽然我眼前一亮,我看到了一本名为《吞噬星空》的书,有意思就选它了。我抱着《吞噬星空》兴冲冲的回了家。
在家里我看着封面上那穿着作战服,手握蓝色晶体,身背6把飞刀的大汉,迫不及待的翻开了第一页。咦!这个作者居然叫我吃西红柿?我不免有些哭笑不得。坐在沙发上我津津有味的看起了书。没看几页我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了:富饶时代出身贫苦家庭从小被人看不起通过自身坚持不懈努力成为了一统宇宙的强者的主人公罗峰挥洒热血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