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上册第四单元习作600字:一块钱的启示
这天,我和妈妈出去逛街。进去的时候,正好看见一块钱,我弯下腰,伸手把它捡了起来。
我边走边玩,眼睛就像被催眠了一样,跟着它转。仿佛它就是我的老大,我就是它的跟屁虫。玩得正起劲的时候,妈妈突然说:“辉元,把这一块钱交给警察叔叔吧。”
“为什么?这是我捡的,又不是他捡的,凭什么给他。况且就这点小便宜,他也不会理得。还有,刚刚又没有人看到,我拿了又有什么事呢?你就给我拿吧。反正一块钱也不是多大的事,你就给我嘛。就算我求你了,行吗?”我急切地说。
“是,是一点小便宜,是没多大的事。但是如果这样下去,你就会很贪钱,会去当小偷,会去抢劫。那如果一千天,不就一千块了吗?如果是这样,捡到一百块,那岂不是打死也不给?还有,你没老师没和你们讲过,不能贪小便宜的吗?”妈妈反问我。哼!她既然不给我,那我就找借口,去个零食店,偷偷地花了就好了。
我立刻问妈妈:“那先去买东西,等一下再给警察叔叔也不迟啊?”“不行。”妈妈坚决地说。我再次把乞求的目光投向妈妈。但是,在妈妈那不容争辩的声音中,我清清楚楚地知道,我的话是没有商量余地的。我心不甘,情不愿地交给了妈妈。坏妈妈,连一块钱都不给我。我嘟着嘴,把头转到一边,沉重的呼着气,还一边埋怨着。